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向公众公开“智能化120tLF精炼炉及110/35kV供配电系统建设项目”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智能化120tLF精炼炉及110/35kV供配电系统建设项目
建设地点: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内
建设性质:改建
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占地面积1080m2,总投资5000万元,拟在现有炼钢车间内新建1座120tLF精炼炉,采用双钢包车单工位形式,通过自动化控制在精炼主控室实现实现钢包车运行及精确定位、电极升降调节、测温取样、自动吹氩、在线喂丝、自动投料等功能,并完成钢液电弧加热、脱氧、脱硫、脱气、合金化、吹氩搅拌等全自动精炼工艺;配套建设满足超低排放标准的除尘设施、水处理系统及供配电系统。项目建成后,LF精炼炉可处理合格钢水165万t/a,仅提升了产品品质,不新增钢铁产能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地址: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104室
联系人:姜伟信 联系电话:18877055351 邮箱:gxggjt5858@163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广西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
公众意见表见附表1或链接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反馈建设单位。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您在提交意见时,请注明提交日期、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,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2025年10月15日



